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。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、支持和服务。
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,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,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,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、休息、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,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,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。
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点在哪里?下面这组图告诉你!
咨询电话:
微信二维码
抖音二维码
版权所有©江西幸福家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:18942310963 备案号:赣ICP备2021009365号-1